第一编 总 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含义
第二节 民法的沿革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
第五节 民法的本位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七节 民法的效力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自愿原则
第四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节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六节 公平原则
第七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意义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第五节 民事责任与债、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
第四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
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七节 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第八节 法人的登记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三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有价证券
第四节 智力成果
第五节 其他客体
第四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变动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与附期限
第五节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九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第十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除斥期间
第四节 期限
第二编 物
根据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修改。
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本书以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鉴外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论述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