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名称、范围和定义
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四节国际私法的性质
第五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国际私法的体系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一节萌芽阶段的国际私法
第二节法则区别说时代
第三节近代国际私法
第四节当代国际私法
第五节统一国际私法立法史
第六节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三章冲突规范
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特点
第二节连结点
第三节冲突规范的类型
第四节准据法表述公式
第五节法律选择的方法和法院地法适用的合理限制
第六节冲突规范的确定性与灵活性、“冲突正义”与“实体正义”
的辩证关系
第七节识别
第四章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第一节反致
第二节先决问题
第三节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
第四节区际、人际与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五节法律规避
第六节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
第七节公共秩序
第五章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第一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与变迁
第二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制度
第三节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
第一节自然人
第二节法人
第七章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一节法律行为
第二节代理
第二编财产权
第八章财产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
第一节物之所在地法
第二节国有化中的国际私法问题
第三节信托
第四节国际破产
第九章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冲突法则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三节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
第三编债权
第十章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第一节涉外合同的概念及法律适用的理论分歧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缔约能力与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中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十一章几种主要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四节国际贷款合同
第五节国际贸易支付
第六节电子合同
第十二章法定之债
第一节一般侵权行为
第二节几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第三节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第十三章海事国际私法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海上侵权行为
第二节海难救助
第三节共同海损
第四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四编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十四章婚姻家庭
第一节结婚
第二节离婚
第三节婚姻的效力
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
第五节扶养
第六节监护
第十五章遗嘱与继承
第一节遗嘱继承
第二节法定继承
第三节中国关于涉外遗嘱与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四节关于遗嘱和继承的海牙公约
第五编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国际民事诉讼
第一节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第二节国际民事管辖权
第三节管辖豁免
第四节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期间、诉讼保全、证据与诉讼时效
第五节国际民事司法协助概述
第六节域外送达
第七节域外调查取证
第八节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九节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的相互
认可与执行
第十七章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节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第四节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五节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
认可与执行
第六节在线仲裁
第十八章国际商事和解与调解
第一节国际商事和解
第二节国际商事调解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
第一版后记
第五版前言
本书第四版自2015年出版以来,国内外国际私法理论、规则与实践有了不少新发展,因此,我们进行了第四次修订。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 增补、修改和调整了若干知识点及参考文献,包括美国《第三次冲突法重述》编纂的启动,美国冲突法革命五十年后美国冲突法的发展总结,英国脱欧公投对英国国际私法的影响,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新成果,中国法院近年审理的涉外案件所适用法律的抽样分析数据、文化财产的法律适用,
独立保函的法律适用,
监护的法律适用,涉外离婚和扶养与监护的管辖权(移到第16章),同性婚姻的法律适用,对我国管辖豁免立场的建议,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互惠的含义和分类
及规定了互惠要求的国家,
海牙《取证公约》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情况
及我国近年域外送达和取证的实践
,我国自贸区内对临时仲裁和友好仲裁的认可,追加仲裁当事人和合并仲裁,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规则,
第三方资助仲裁,
我国国际和区际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认可与执行情况,在线仲裁和调解的新发展。(2) 补充了我国的国际私法新规则,增加了2014—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删除了那些涉及已废止的法律法规的司法考试试题。补充的相关规则主要有:2017年《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6年《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2015年《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15《关于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原分会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2017年《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2017年《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2015)》、2015年《广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3) 更新了引用的国外国际私法新规则和国际公约的成员情况。补充的国外规则主要有: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冲突法研究团队2011年编撰的《知识产权冲突法通则》,2014年《巴拿马国际私法》,
2015年欧盟《破产程序条例》,
2015年海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2015年日本商事仲裁协会、2016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17年国际商会、2017年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
读者可参考蒋新苗教授主持的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际私法(http://www.icourses.cn/coursestatic/course_4067.html)和暨南大学戴霞副教授主持的国际私法MOOC(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JNU1002141006)的教学录像、课件和习题等参考资料。因教材修订周期较长,不定期更新的教学设计和课件可从guojisifaou@126.com(密码guojisifa)下载。
本次修订分工如下:李双元:第1章;欧福永:第2—11章,第14—16章;第17章第6节;熊育辉:第12—13章;黄文旭:第17章第1—5节,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的补充与调整;熊之才:第18章。全书由我和欧福永教授统稿、定稿。由于我们水平和资料有限,错误与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oufuyong@163.com.
李双元2018年6月
本书是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国际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编写的教材之一。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参考。
李双元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
欧福永 法学博士、博士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律协涉外委员会副主任。
本书是根据教育部1998年《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国际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编写的教材之一。
本书采用了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私法学体系,结合大量国内国际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共分5编18章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国内外国际私法学研究的成果。在理论创新、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
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