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世界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改制概论
第一节 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概论
第二节 公司化改制的趋势
第三节 公司化改制的动因
第四节 公司化改制的绩效
第二章 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节 关于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的理论争锋
第二节 公司化改制的必要性论证
第三节 公司化改制的可行性论证
第三章 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之路径选择
第一节 改制过程的域外经验
第二节 改制的基本方案
第三节 改制后的市场地位
第四章 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之治理结构变革
第一节 交易所治理结构概论
第二节 权力机构变革
第三节 决策机构变革
第四节 执行机构变革
第五章 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之商业模式重塑
第一节 会员制交易所传统营收模式
第二节 公司制交易所多元化经营模式
第三节 中国交易所多元化经营探索
第六章 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之监管优化
第一节 自律监管优化
第二节 公共监管优化
第七章 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之市场整合
第一节 改制交易所市场整合概论
第二节 中国交易所市场整合架构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求大道学问育国之栋梁(总序)
值伟大祖国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也迎来了它的不惑之年。出版一套优秀博士论文文库,每年三五本,坚持下去,既是对院庆的祝贺,也是法学院的学术传承,乃一举两得的好事。不过,好事真能办好不容易。出版论文有风险。因为作者大都比较年轻,生活阅历浅,言说的问题有些未经历史检验,若再出现学术不端,就会成为遗憾。评审专家责任大,为保证作品质量,法学院组成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们要本着学术良心和专业精神,公平公正地筛选,尽心尽力地把关,让读者诸君看到有价值的作品,让社会发现有潜质的学术新人。
大学的生命在于学术。学术指知识的积累,有时更强调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相当于英文的Academia。招收博士生,研究高深学问,是大学教授的荣耀和责任,也是一流大学的标志。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理应为国家乃至人类进步贡献更多的学术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名于2002年,其前身是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自1978年复办以来,已走过40年的光辉历程。目前以法史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法与经济学等主要学科为平台培养博士生,每年为国家和社会输送50多名法学博士。“法治天下、学问古今”是我们的院训,求大道学问、育国之栋梁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评判一所法学院,不仅要看它培养人才的数量,更要看它培养人才的质量。卓越法治人才的评判标准,是其原创性的科研成果、有洞见的学术思想、推动国家和社会进步的高超智能。出版优秀博士论文文库是法学院用集体智慧助推优秀学术成果转化、优秀学人辈出的创新机制。它将加速思想的传播,促进知识的生产和增量。1952年,钱端升院长从北京大学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也把“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大学理念带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优秀博士论文文库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自然有赓续前贤的意涵。感谢蒋浩先生的赏识和热情,他的相助提升了文库的品位。还要感谢那些幕后英雄,他们的专业奉献促成了文库的早日面世。
唐代诗人李商隐有云: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这是李义山对韩冬郎的殷切期许,也是法学院全体师生对文库的美好祝愿。
是为序。
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2018年8月6日
序言
关于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的研究,在21世纪初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争论后正逐渐归于消寂。从国际范围看,这种“消寂”的背后,既有世界交易所行业基本完成公司化改制的实践背景,也有学界达成公司制更具优势这一共识的理论基调。因而,国外学界中此类研究的“消寂”,正源自其时代使命的完成。
反观国内,这类研究近年来同样渐渐“消寂”,却更多地归因于监管搁置公司化改制的偏好。其实,就证券交易所改制这一课题而言,我们还有很多问题有待深入讨论:中国特殊的交易所监管体制,决定了国外学术界基于交易所会员异质或成本控制的分析框架,并不适用于分析中国证券交易所的改制前景,以监管的视角充分讨论监管机构的主导作用可能更为合适;在基本认可公司化改制优势的前提下,国内大量研究止步于必要性分析,不愿或不敢直面改制的约束条件,对策性、可行性和实证性的研究更寥寥可数。学术研究在面对政策喜好与变动时,更应保持定力。
陈建伟的博士论文《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改制研究》则意在回应上述问题,可谓“逆势而为”“逆流而上”。全书除去引言和结论,正文共七章。作者综合运用实证与规范、比较与借鉴、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建构了一个法学与经济学关联的研究框架。在这个研究框架内,作者不仅梳理了国内外关于交易所行业公司化改制的研究成果,还在遵循中国所有制改革基本逻辑、尊重证券监管体系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创造性地擘画了中国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改制路径,并在充分比较、筛选和研究世界主要交易所改制的经验后,大胆预设、详尽描摹了中国证券交易所改制后的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监管体制、市场整合方案以及相关不确定性与风险,使本书成为交易所公司化改制颇具参考价值的蓝本。
陈建伟本科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并以优异成绩保送到本校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先后获得法与经济学专业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于2017年顺利毕业、步入工作岗位。陈建伟既有经济学的学科背景,又接受过法学专业的系统训练,因此,本书的写作,充分体现了经济学思维逻辑与法学规范论证的统一。
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本书及其作者,都是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学、科研活动的“产品”。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素来坚持对自己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高强度、多方位的学术训练,无论是理论课程的学习、经典文献的阅读,还是国际交流的参与、学术规范的养成,研究院始终严格要求。陈建伟在我院六年间,接受了较为系统的学术训练,培养了严谨的学术气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这些在本书行文中都有明显体现。
当然,产品最终是需要接受消费者及市场检验的,本书及其作者,也即将接受读者与社会的检验。我们期待社会给予正面反馈,但也同样会正视批评指正并不断改进。
是为序。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席涛
2018年5月28日
本书是关于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改制的对策性研究,在前人相关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力图探究具体的改制思路。结构清晰、角度新颖、着眼于现实,既有对世界各国经验的丰富引述,又有对中国国情的深入剖析,通过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2007—201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15—2016年于德国汉堡大学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现就职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衍生品研究院,担任助理研究员。
会员制与公司制是证券交易所的两种基本组织形式。近二十多年来,世界绝大多数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公司化改制,改制后交易所经营业绩和市场质量均会大幅提升。中国证券交易所“会员制”组织形式一直饱受诟病,在法律身份、治理结构和经营绩效方面存在严重困境。本书结合改革逻辑与国情实际,提出中国证券交易所可以在构建交易所集团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公司化改制,并相应完成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监管优化和市场整合等四个方面的变革,为公司化改制探寻本土实践的可行之道。
本书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院庆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