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经济法基础理论
论新时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陈乃新
论经济新常态与经济法的回应 董玉明
经济法立法如何精细化
——精细化的立法技术初探 邢会强
经济法类型学与经济基本法的制定次序 袁达松 黎昭权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软法化研究 林 益
宏观调控法
论增值税法上的对价 杨小强 胡蕙雅
城市化与居住权:不动产税制的作用 许 炎
住宅用地续期问题与房产税改革 陈越鹏
我国信贷政策管理法制化之迷思与路径 刘 辉 陈向聪
市场规制法
反垄断执法责任清单的挑战与对策 刘云亮
反抽象行政行为所致行政垄断的司法救济 刘 丹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虚假陈述赔偿制度:
现状与未来 黄 辉
同类资产管理监管规则一致性初探:
以银行理财和基金为对象 何锦龙
比较法论坛
中美PCA立法与实施比较研究 刘大洪 段宏磊
丹宗昭信之经济法理论述评 毕 莹
内地与香港外汇基本法制之比较:
一个法理的反思 余 涛
美国行标组织专利池的反垄断规制与
专利池博弈模型分析 李乃洪
场外金融衍生品之事前规制措施
——以韩国事前审议制度为主 〔韩〕张妍美
综述
全面改革、依法治国与经济法
——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 孟庆瑜 刘广明
稿约
卷 首 语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在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如何处理好改革、法治与发展的关系,是经济法研究需要回应的重要问题。为此,本卷分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比较法论坛”“综述”五个栏目,每个栏目所收入的论文,都试图从经济法理论和制度建设的角度,回答当前的重大现实问题。
“经济法基础理论”专栏共刊发了五篇论文,主要涉及新时期经济法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陈乃新教授的《论新时期的经济法制建设》一文,提出经济法通过对主体的劳动力要素上的权利义务配置,可以对全面深化改革发挥独特作用,因而应当加强经济法的法制建设,更好地运用经济法的调整原则和调整方法。董玉明教授的《论经济新常态与经济法的回应》一文,认为“经济新常态”是当前和将来一段时期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为经济法研究提供了重要素材,为此,经济法研究和制度建设都应作出回应。邢会强教授的《经济法立法如何精细化——精细化的立法技术初探》一文,对经济法的若干重点立法技术进行了探讨,认为经济生活的变动仍频,如果为了追求经济法的稳定性而大量地使用原则性的立法技术和授权立法,就可能造成法律的空洞化,因此,经济法的立法不能忽略细节,否则就形同虚设。袁达松教授和黎昭权同学合著的《经济法类型学与经济基本法的制定次序》一文,基于类型学的视角,认为可以对经济法按照特定属性进行识别和归类,以更好地把握其发展规律与特性,同时强调,现阶段制定《经济法纲要》时机尚未成熟,可考虑先制定“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和“发展规划法”。此外,基于公共治理理念的兴起和“软法”现象的大量出现,林益先生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软法化研究》一文认为,在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中,除了硬法规范外,还存在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不同主体制定的软法规范,该文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软法化的具体路径进行了探讨。
“宏观调控法”专栏共刊发四篇论文,主要涉及税法和金融法的理论和制度建设。杨小强教授和胡蕙雅同学合著的《论增值税法上的对价》一文认为,在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实现正确征税,避免国家税收流失以及纳税人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明确增值税法上的对价的定义和确定方式;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中关于对价的规定不能适应现实需求,因而应当设立更为完善的对价制度。许炎教授的《城市化与居住权:不动产税制的作用》一文,结合香港的制度实践,着重讨论城市化与居住权保护问题,研究不动产税制的引入能否为保护居住权,促进财富再分配和打击投机行为等起到应有的作用。陈越鹏博士的《住宅用地续期问题与房产税改革》一文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是否需要收费、如何收费等问题尚无定论,需要后续立法予以解决。刘辉博士生和陈向聪教授合著的《我国信贷政策管理法制化之迷思与路径》一文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信贷政策管理实践呈现出法律依据不足、管理主体混乱、管理手段滞后、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并提出我国信贷政策管理权宜从基础法律框架和配套法律制度两方面进行优化设计。
“市场规制法”专栏共刊发四篇论文,主要涉及反垄断法和金融监管法的内容。刘云亮教授的《反垄断执法责任清单的挑战与对策》一文认为,在简政放权,明晰权力,转变职能的行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责任制度,将有助于全面促进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提升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弘扬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公正性。刘丹副教授的《反抽象行政行为所致行政垄断的司法救济》一文,以《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为背景,重点探讨了反抽象行政行为所致行政垄断的司法救济问题。此外,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是中国证券监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必将对证券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对此,黄辉教授的《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虚假陈述赔偿制度:现状与未来》一文提出,投资者赔偿制度的构建就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该文分析了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制度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认为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诉讼制度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实体规则,也不在于诉讼形式,而是法院的司法问题。何锦龙先生的《同类资产管理监管规则一致性初探:以银行理财和基金为对象》一文认为,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的繁荣和规范,银行理财和基金的相似度越来越高,因而监管规则也存在趋同的趋势。
进行比较法研究一直都是法学研究的主要路径之一。实际上,比较经济法研究亦是中国经济法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作为后发国家,我国必须自觉充分地学习、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先进的经济法理论智识与制度经验,进而结合本土资源与中国语境,解决现实问题。基于此种考虑,本卷新设“比较法论坛”栏目,共刊发五篇文章,分别从理论与制度层面展开对比研讨。刘大洪教授、段宏磊博士生的《中美PCA立法与实施比较研究》一文,通过对中美具体制度的比较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即时纠正措施之设置尚离基本的效率要求相去甚远,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即时纠正措施一方面应细化类别、指标和相应的纠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不同类别银行的动态传导机制,以达到对即时纠正措施效率的改进。毕莹老师的《丹宗昭信之经济法理论述评》一文,对日本著名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教授的代表作《〈经济法(学)的独立性——以“统制”的概念对经济法统一体系化的尝试〉》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评述。余涛博士生的《内地与香港外汇基本法制之比较:一个法理的反思》一文,从制度理念和规则构成两个维度,对香港和内地的外汇基本法制进行了考察,认为内地的制度应当从委任性规则数量的配置、外汇法制的市场导向、外汇法制文化的生成等方面去完善。李乃洪博士生的《美国行标组织专利池的反垄断规制与专利池博弈模型分析》一文,运用简易经济模型,检验了中美两国的相关规定和法院判决,认为应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鼓励设立SSO专利联营组织,仅对于SSO成员的少数切割产能等反垄断行为予以明文限制,其余可疑行为则应由政府监理部门以个案方式分析监理而非径行禁止。张妍美博士生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之事前规制措施——以韩国事前审议制度为主》一文,从韩国原有的事前审议制度出发,在对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事前审查制度考察的基础上,讨论中国引进事前审议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在综述栏目,刊发了一篇年会综述。孟庆瑜教授和刘广明副教授合作完成的《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整理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的会议成果,围绕“全面改革、依法治国与经济法”的主题,对年会论文集、参评青年论文以及会议简报等内容作出了系统综述。
当下的中国已步入“经济新常态”,由此虽给中国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但诸多问题和挑战也接踵而至。经济法作为促进发展之法,需要合理因应“经济新常态”,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在财税立法、互联网金融创新、反垄断法实施、房地产调控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等诸多领域,已形成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法治国也纳入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如何结合既有经济法理论,立足于“经济新常态”,从这些生动的治理实践中提炼出新的理论命题,进一步发展经济法理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作出经济法学者的独特贡献,应当是我国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经济法研究》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学界、实务界同仁惠赐优秀研究成果,共同推进经济法的新发展。
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覃甫政、董学智、祝远石、王磊,硕士研究生李兆俊、徐温妮,承担了本卷部分约稿、编辑工作,在此感谢他们认真细致的工作。同时,也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事业部邹记东主任、郭瑞洁编辑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
张守文
2016年5月30日
于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本书稿反映了经济法研究领域最新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代表性学术著作有:《经济法理论的重构》《财税法疏议》《经济法学》《税法通论》等。
本书主要聚焦以下两个重大命题:新常态下的经济治理与经济法治问题和经济法的实施问题。收入二十余篇论文正是经济法回应本领域当前重大关切和热点问题的学术成果。论文有探讨全面改革与依法治国下的经济法建设;经济新常态与经济法的回应这样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方面的宏大命题,也有针对经济法立法如何精细化的立法技术方面进行的探索。在宏观调控法方面,有聚焦不动产税制、增值税制的改革完善,也有关注商业银行即时纠正措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软法效力与同类资产管理监管规则一致性问题,等等财税与金融法领域中的实践热点。在市场规制法领域,有讨论新行政诉讼法背景下反抽象行政行为所致行政垄断的司法救济问题,也有提出要打造反垄断法执法责任清单,等等。